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铁拳行动”食品典型案例(第三期)

索引号: xzfgzbmxzfxgbm-GK-2023-0701 发布日期: 2023-12-15 10:11
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内容概述: 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铁拳行动”食品典型案例(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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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一:汉阴县观音河镇某商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案

  2023年8月1日,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观音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发现观音河镇某商店从事散装食品的销售,当事人健康证已过期。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汉阴县某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2年11月2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陕西省果蔬及加工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对汉阴县某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2022-10-31批次“朝阳山泉桶装饮用水”产品进行监督抽检,所抽样品经检验,其中“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汉阴县汉阳镇某商店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案

  2023年2月10日,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汉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发现汉阴县汉阳镇某商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已超过有效期。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陕西省市场监管“首违不罚”清单(2023年)》第13条的规定,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免予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案例四:汉阴县城关某超市总店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2023年6月15日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汉阴县城关某超市总店销售的2023-06-15购进批次“螺丝椒”产品进行监督抽检,经中量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验,其中“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同时,当事人未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要求履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不具有《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可以免予处罚的情形。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汉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