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代理记账机构专项检查结果公告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3-5197 发布日期: 2023-12-15 16:16
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内容概述: 关于2023年度代理记账机构专项检查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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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督管理,切实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促进行业自律,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我局派出检查组于2023年11月对全县20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

  本次主要对代理记账机构内部管理、会计核算以及承接业务执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设立条件、制度建设、执业质量、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

  从检查情况看,多数代理记账机构能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等相关制度,会计核算规范,但部分代理记账机构对于《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制度仍然执行不到位,内部控制建设不完善,执业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依法依规对相关机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书面报送整改情况,同时要求机构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对各项新会计政策、制度的学习,规范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不断提升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现相关代理记账机构已整改完毕且报送了问题整改及相关说明的书面报告。

  经检查整改,全县20家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均符合承接代理记账业务(详见附件)。

  请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的机构和人员对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的条件,及时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地点:县政务大厅四楼52号窗口),并注册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网址:http://dljz.mof.gov.cn),在管理系统中提交规定资料,办理审批手续,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并列为财政重点监管对象。

  咨询举报电话:0915-5275967 0915-5273509


  附件:汉阴县已批准代理记账机构名单(截止2023年12月15日)


  汉阴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