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23-5336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23〕33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5-05 19:05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工作部署,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支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自然资源改革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汉阴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能职责认真遵照执行。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汉阴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陕自然资登发〔2022〕3号),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支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自然资源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我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更新汇交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10月底,全面完成我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和登记数据更新、汇交工作。建立健全数据库更新和应用机制,确保确权登记数据成果的准确性和现势性,充分发挥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在规划、耕保、利用、执法等自然资源管理各个环节的基础作用,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应用于自然资源管理相关业务。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分工、经费保障及推进措施。

  (二)建立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数据库

  依据现行不动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利用我县现有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成果资料,结合国土“三调”成果和国土空间规划信息数据,通过数据清理、关联挂接、补充完善、补录补测地籍调查等工作,建立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数据库和登记数据库,形成我县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等文件资料。

  (三)集中更新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成果

  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界址范围、地类面积等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并录入我县地籍调查数据库,依法集中办理相应登记业务。

  (四)离线汇交地籍调查数据和确权登记成果

  梳理各镇地籍调查数据和确权登记成果,统一将更新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数据、确权登记成果和地籍图,逐级整库离线汇交。

  (五)健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和应用机制

  自2024年起,在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日常更新的基础上,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统筹安排,开展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的整理核实、查缺补漏,予以更新。同时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应用于我县用地报批、供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自然资源管理相关业务。

 三、工作安排

  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更新汇交工作,计划从2023年3月开始实施,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2023年5月31日)

  1.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经费;

  2.确定专业技术队伍,编制技术方案;

  3.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

  4.建立工作台账,形成任务清单;

  5.召开培训会。

  (二)数据库建设(2023年6月至8月底前)

  全面核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限、面积,完善已有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形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完成权属信息录入、资料扫描矢量化等数字化建库工作,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完成信息补充录入、数据格式转换等工作。

  (三)数据成果更新(2023年9月底前)

  全面核实已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成果,对地籍调查、确权登记文件资料、数据成果进行全面整理,形成目录清单。自然资源局负责收集确权登记以来的征地信息、农民集体合并调整或更名变化、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等情况,全面核实已有登记成果。对已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发生变化或经核实有错误的,利用不动产登记系统,按照省自然资源厅《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指南》中各类情形分类进行统一集中更新。

  (四)数据汇交、总结完善(2023年10月底前)

  根据我县已有登记成果整理、变更情况,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操作细则>的通知》(陕自然资登〔2020〕7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数据化,纳入我县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统一管理,全面完成我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的变更完善与上图入库并进行逐级汇交工作。2023年10月底前,由县自然资源局对我县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更新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形成书面报告,逐级汇交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更新成果资料,报送省自然资源厅。

 四、工作职责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申请经费预算、组织项目招标、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外业调查、数据库建设汇交、负责提供集体土地所有权历史确权成果、土地征收历史数据成果数据、图件和国土三调成果资料等;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工作经费,项目评审,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负责提供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资料,数据资料、图件资料;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全县国有农场权属资料,数据资料、图件资料;

  县林业局:负责提供全县国有林权权属资料、数据资料、图件资料;

  县水利局:负责提供全县国有水域权属资料、数据资料、图件资料;

  县交通局:负责提供全县公路国有权属资料、数据资料、图件资料;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配合权籍调查及集体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宣传动员,组织村、组干部参与、协调、配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确权、发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做好辖区范围内的权属争议调处及社会稳定工作。负责调处村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纠纷矛盾,妥善处理权属争议,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汉阴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局等部门和各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研究解决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夯实工作责任

  自然资源局要强化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加强与部门联动,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本部门权属资料收集和权属界址指认、审核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各镇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确保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更新汇交工作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引导

  要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宣传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镇充分发挥村委会、村民小组的重要作用,妥善解决土地权属认定等历史遗留问题,引导村组主动积极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和登记成果更新相关工作。

  (四)强化督查问责

  自然资源局会同政府督查室将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更新汇交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开展滞后、资料报送不及时、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影响全县整体工作进度,导致省委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考核扣分的移交纪委监委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