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23-6292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应急预案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23〕98号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12-28 16:56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山西吕梁“11·1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稳控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安市安委会发〔2023〕20 号)文件要求,县政府办制定了《汉阴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山西吕梁11·16”永聚煤矿联建楼重大火灾、黑龙江大庆“11·20”简易库房火灾、江苏无锡“11·20”纺织厂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我县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在全县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围绕全国和省、市、县“两会”等重大活动,突出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精准研判、优化措施、统筹推进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及时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12月28日前)。各镇、各行业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3月23日)。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单位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相关部门开展排查,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和建议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3月23日至3月31日)。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长效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整治重点

  紧盯高层地下建筑、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文博单位、物流仓储、劳动密集型企业(社区工厂)等高风险场所,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经营性自建房、沿街门店商铺、群租房、“三合一”和老旧住宅(商住混合体)等低设防区域,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遏制“小火亡人”,坚决防范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四、工作任务

 (一)组织开展高危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针对工矿企业,组织应急、消防、经贸、经开区、人社等单位对企业内部办公楼、浴室、食堂、宿舍、工棚等人员活动场所开展排查,将工矿企业员工聚集的办公生活区、地面建筑尤其是吊篮式更衣房纳入整治重点,采取集中检查、专家会诊、异地执法等方式,坚决整治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方面问题,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改,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应急能力。针对厂房仓库、“厂中厂”、“园中园”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人社、住建、应急、消防等部门开展建筑安全检查,严查将违法违章、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建筑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坚决整治违规电气焊、擅自改变厂房用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堵塞安全通道等问题隐患。针对商业综合体、公共洗浴、休闲娱乐、医院、养老院、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文旅、卫健、民政、经贸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整治采用易燃可燃保温和装饰装修材料、电气线路裸露老化、安全疏散条件不足、使用大功率电加热设备等风险隐患。

  (二)集中攻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燃气安全整治。我县将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纳入全县2023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巡查范畴,推动按期整改、动态清零。住建、市场监管、经贸、卫健、教体和科技、文旅等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行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一次警示约谈,督促单位每月落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日”工作。对县消安委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紧盯不放、全程跟踪,严格落实整改期间管控措施;对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采取专题研究、约谈警示、专家论证、现场指导、跟踪调度等措施,推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落实到位。针对燃气安全,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整治“回头看”,重点核查火灾隐患排查是否有遗漏、火灾隐患整改是否彻底整改,指导企业采取严密措施,落实闭环管理。

 (三)持续推进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精准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因地制宜实施专项治理。经贸部门要持续深化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效果,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整治、固化长效机制。住建部门要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审验管理,重点整治外墙保温材料、安全疏散、管道坚井封堵等方面问题,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对村民自建房的专项治理,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针对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特别是住宿人员达到10人以上的自建房,明确责任、统筹力量、加大投入,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要发动基层力量采取流动巡查等严管严控措施,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应急部门要指导我县加油站、甲醇站、氧气充装站等危化品企业围绕产品储备、工艺流程、生产装置等关键环节,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文旅广电部门要依据《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评估规范》,组织对县内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建立隐患清单,强化综合治理,重点解决用火用电、安全疏散、应急处置等方面问题。教体和科技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卫健部门要督促医疗机构重点围绕住院区、门诊区、药品库房、高压氧舱等部位,重点纠治违规施工、违章动火作业、锁闭安全出口等突出问题。民政部门要及时分析研判养老机构火灾风险形势,针对性地检查、指导和监督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住建、发改、消防、乡村振兴、人社等部门要集中排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工厂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方面的风险隐患,加强冬季防火常识宣传培训。消防部门要发挥综合监管效能,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防范,采取多种手段,消除风险隐患。

 (四)主动防范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加强新兴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根据业务相近原则,文旅、消防部门要深化密室逃脱类场所火灾风险隐患排查,严查用火用电、易燃可燃装修装饰、防火分隔、安全疏散、应急通信等方面突出问题,强化源头管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大对民宿、农家乐检查力度,对违规使用聚氨酯保温材料、违规敷设电气线路的,坚决予以拆除、更换,严防“带险运营”。各镇要深化辖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各有关部门依据职责有效查处私自改拆装、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改善安全条件,降低火灾风险。强化大型物流仓储消防安全检查。针对大型物流仓储风险特点,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排查整治违规混存货物、违规用火动焊、违规装卸操作、违规留宿人员等突出问题,合理考量防火分区设置,强化消防用水保障措施,确保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及时有效处置险情。

 (五)全面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镇要进一步健全镇、村(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将消防安全融入基层自治、网格管理、联防联控。要培育镇、村(社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强化人员配备、办公场所和运行经费等方面保障,加快推动镇消安委、消防所实体化运行。要组织发动镇消防所、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网格员队伍等基层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开展检查排查,加大对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存放烟花爆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的整治力度。消防、应急、公安、城管等单位要强化和镇监管力量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预警防范、检查指导合力。

 (六)建立健全“一件事”全链条监管机制。要聚焦新业态、新风险,围绕“一件事”全链条分解细化消防安全责任,从源头杜绝安全隐患。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厘清新业态、新领域监管责任。针对保温材料,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生产、销售领域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住建部门要强化对建设施工领域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监管。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保温材料的监督检查力度。经贸、农业农村、文旅、教体科技等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行业场所采用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保温材料。针对电气焊作业,应急、公安、人社、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抓好电气焊作业资格审批、月工管理、动火审批、监督执法等方面工作。

  (七)扎实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要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等重要节点,研判重要活动安全风险,提前发出预警提示,加强针对性管控,提高火灾防范等级。针对节日斯间旅游景区景点、交通枢纽等场所人流集中特点,组织公安、文旅、消防等部门落实专门力量,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加强巡防看守。要提前介入节庆期间大型群众性活动,紧盯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烟花焰火燃放等环节,落实前置备勤、巡查看护等防范措施。全国“两会”期间,要分行业、分领域、分时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落实严查严管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降低火灾风险。

  (八)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和消防宣传教育。

  1.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行动期间,各部门要组织本单位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明确防范工作重点、讲清法律后果,培养一批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单位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尤其是加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电气焊等重点岗位人员专门培训,并在行动期间开展不少于1次的灭火疏散演练,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消防部门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

  2.强化消防宣传教育。要结合冬春季节火灾规律特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火灾自救逃生知识。基层网格力量、物业服务企业要开展“敲门行动”,入户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引导群众落实“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主动参与消防演练,提高逃生自救能力。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居住场所,要结合邻里守望、帮扶关爱行动,推动建立紧急情况下社区安全疏散互助机制。

 (九)全力加强冬春季节灾害事故应急处置。

  1.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围绕本县灾害事故特点,健全公安、应急、气象、交通、消防等部门应急救援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多部门开展一次实用管用的综合演练。督促各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队员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不定期对在岗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发生事故能迅速到场处置。

 2.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各级市政、供水等部门对本地区消防水源开展普查,落实维护保养和防冻措施。物业主管部门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服务的建筑开展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保养。民政、经贸、卫健等部门组织社会福利机构、商业综合体、医疗卫生机构等场所,对建筑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联动测试,确保完整好用。

  3.严格进行执勤战备。消防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加强重点区域、敏感场所熟悉演练,特别是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时修订应急处置预案,行动期间至少开展1次熟悉演练。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检查维护和物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科学高效救援处置。对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的核心区域开展前置备勤、巡查守护。

  五、主要措施

  (一)划清压实各级责任。对火灾多发、问题突出的地区,责任悬空、火灾频发的行业,县消安委将约谈有关行业部门和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事前问责措施,推动履职尽责。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勤联动,加强全链条安全监管,推进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各行业系统要加大行业条线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跟踪督办力度,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单位法人要扛起主体责任,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二)精准研判风险形势。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岁末年初节庆活动集中、安全风险叠加、火灾多发频发等特点,精准评估预测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找准最薄弱的环节、最突出的问题和最不放心的区域,及时调整防控重点、科学布局防控力量、合理调配防控资源,研究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强化事前预防、筑牢安全防线。

 (三)始终坚持严管严控。对一般隐患问题,要加强服务指导,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风险,要用足用好查封、罚款、拘留、关停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要加强行刑衔接,办理一批消防安全“危险作业罪”事前入刑案件,形成震慑。要加强信用监管,对拒不改正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决定的,纳入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四)不断深化科技赋能。针对高层建筑、多业态混合场所、商业综合体等,推广应用数据平台、物联网监控、电气火灾监控、可燃气体监测等系统,提高火灾风险监测预警水平。针对自建房连片区域、老旧小区等,要加装烟感探测器、可燃气体报警器、简易喷淋等装置,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增强火灾初期应急处置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冬春季历来是我县火灾易发多发期,各镇、各部门要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

 (二)强化齐抓共管。各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以及消防安全职责分工,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强化条线监管,加强标准化管理,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镇、各部门要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约谈等机制,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下沉监督等形式,加强指导帮扶和督促检查。凡因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按照《陕西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镇、各有关部门应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于2023年12月29日前通过公文平台报送至县消安委会办公室,每月28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2024年3月2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原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