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

2024 年第 1 号

索引号: xzfgzbmsthjfj-GK-2024-0014 发布日期: 2024-02-08 09:50
来源: 汉阴县林长制办公室
内容概述: 关于切实做好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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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立春已至,随着天气逐渐回暖,特别是春节前后,祭祀、农事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增加,火源管控难度大,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扎实做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效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特发布命令如下: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级林长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严格履行林长森林(草原)防火监督管理责任,周密安排部署,常态化开展巡林,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县应急、公安、林业、气象、文旅等部门要加强协作、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各森林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森林防火主体责任。各护林员、网格员要全天候开展巡林巡护,落实网格化管护职责,及时发现报告森林火情,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落实落细。

  二、广泛宣传教育。各级林长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林区、进社区、进学校、进村组、进家庭“五进活动”,大力营造全民关注、全民支持、全民参与护林防火的浓厚氛围。要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大力倡导和推广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有效杜绝森林火灾发生。要把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结合起来,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处理曝光力度,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的目的。

  三、加强隐患治理。各级林长要坚持全覆盖、严排查、重实效的要求,对林区的“五周五缘”高风险点位、输配电线路等重点设施、重点部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结合“四联2024”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林区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全面排查各类森林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治理整改,切实消除隐患。

  四、严格火源管控。各级林长要把握重点时段、突出重点部位、管住重点人群,坚持疏堵结合、监管并重,严防人为火患。要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规定,从严控制野外用火审批,对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居民生产、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构筑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五类人群”管理,全面落实特殊群体的监护人、监管人责任。全县3处“防火码”卡口要全面启动,对进出卡口人员实名登记。在重点节令和重要时段,护林员要加大巡护频次,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森林(草原)防火临时检查站点,切实堵住各类火源火种进山。

  五、做好应急处置。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和“零报告”制度,确保政令畅通,火情处置高效。县气象部门要强化森林防火气象监测、预警提示,县各级林长要定期组织研判会商,统筹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机具维修保养,提前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县镇村专业及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强化扑火技能演练,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及时响应、快速集结、科学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六、严肃追责问责。各级林长、林长制相关成员单位要强化纪律作风意识,全面履职尽责,严格追责问效。对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级的镇,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力及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导致辖区内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此令。



  汉阴县总林长:刘飞霞

        陈永乐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