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阴县野外用火“十不准”的公告

索引号: xzfgzbmsthjfj-GK-2024-0015 发布日期: 2024-02-23 11:44
来源: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内容概述: 关于汉阴县野外用火“十不准”的公告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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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准在林缘林内烧田埂、田坎杂草,秸秆和枯萎作物。

      二、不准在林缘林内点火把照明。

      三、不准在林缘林内吸烟丢烟蒂火种。

      四、不准在林缘林内烧炭、烧火土。

      五、不准在林缘林内上坟烧香纸、燃放鞭炮。

      六、不准在林缘林内生火煮饭、生火取暖。

      七、不准进入林缘林内玩火。

      八、不准在林缘林内烧草山、毁林烧荒开垦。

      九、不准在林缘林内使用土制火枪狩猎和烧火、驱蜂、驱兽。

      十、不准携带火机、火柴、易燃易爆品进山入林区。



      汉阴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汉阴县林业局

      202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