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提示

索引号: xzfgzbmxzfxgbm-GK-2024-0155 发布日期: 2024-04-03 11:17
来源: 陕西发布
内容概述: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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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全省各地户外火灾高发,多数为人员野外用火不慎引发。清明节即将来临,群众焚香、烧纸、点蜡等各类祭祀和郊外游玩活动增加,火灾风险加大。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提示,提醒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加强防范,确保节日安全。

  一、严格遵守祭祀祭扫相关规定,尽量选择无烟火文明祭祀祭扫方式;居家祭祀时,长明灯、香烛等要远离可燃物,禁止在小区、居民楼道内焚香烧纸,严防火灾发生。

  二、清明时节,正值森林草原春季防火紧要期,进山入林旅游或作业生产,要遵守森林草原防火规定,主动上缴火源,严禁携带火种和野外用火。

  三、社会单位要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放假前组织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整改突出风险隐患,落实节日期间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四、清明假期,要加强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商场市场、歌舞娱乐等营业场所要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设有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的单位要严格值班值守,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防火检查、巡查。

  五、居民家庭要及时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不私拉乱接电线,电动自行车(电池)不要进楼入室。

  六、家中发现火灾时要及时拨打119报警,采取正确有效的方式避险,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离开后切勿返回火场。

  七、清明假期,自驾出行时要检查车辆安全情况,防止车辆带故障运行。车内打火机、香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不要放在太阳光能直射到的地方,以免受热爆炸起火。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坐时要留意安全出口、消防器材、安全锤位置,遇到火灾,要果断使用安全锤击碎车窗玻璃,有序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