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及1-9月全县空气质量状况
空气质量快报(第九期)
索引号: | xzfgzbmsthjfj-GK-2023-0037 | 发布日期: | 2023-11-17 16:38 |
来源: | 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 ||
内容概述: | 2023年9月及1-9月全县空气质量状况 |
一、2023年9月汉阴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9月,陕南地区32个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1.90.同比改善14.8%。汉阴县空气质量在全市9县4区中排名第10名,在陕南地区32个县(市)区中排名第15名。
2023年9月全市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1.76.最低为宁陕县1.23.最高为汉滨区2.22.汉阴县为1.87.优良天数全市平均为30天,各县(市、区)均为30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全市平均浓度19微克/立方米,最低为宁陕县10微克/立方米,最高为旬阳高新区29微克/立方米,汉阴县为19微克/立方米,各县(市、区)均未超过国家年均值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全市平均浓度10微克/立方米,最低为宁陕县6微克/立方米,最高为汉滨区15微克/立方米,汉阴县为11微克/立方米,各县(市、区)均未超过国家年均值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
二、2023年1-9月汉阴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9月,陕南地区32个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2.79.同比变差2.2%。汉阴县空气质量在全市9县4区中排名第10名,在陕南地区32个县(市)区中排名第14名。
2023年1-9月全市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2.51.最低为镇坪县1.83.最高为汉滨区为3.06.汉阴县为2.76.优良天数全市平均为262.5天,最多为镇坪县273天,最少为汉滨区253天,汉阴县为260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全市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最低为镇坪县25微克/立方米,最高为汉滨区、旬阳高新区49微克/立方米,汉阴县为41微克/立方米,各县(市、区)均未超过国家年均值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全市平均浓度21微克/立方米,最低为镇坪县13微克/立方米,最高为汉滨区28微克/立方米,汉阴县为26微克/立方米,各县(市、区)均未超过国家年均值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
三、2023年9月及1-9月份空气质量同期对比
2023年9月汉阴县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对比,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15.8%,优良天数同比持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达标且同比下降29.6%,细颗粒物(PM2.5)达标且同比下降38.9%,二氧化硫(SO2)达标且同比下降14.3%,二氧化氮(NO2)达标且同比下降16.7%,一氧化碳(CO)达标且同比持平,臭氧(O3)达标但同比上升6.3%。
2023年1-9月汉阴县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对比,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上升0.4%,优良天数同比减少8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达标但同比上升5.1%,细颗粒物(PM2.5)达标但同比上升13.0%,二氧化硫(SO2)达标且同比持平;二氧化氮(NO2)达标且同比下降7.7%,一氧化碳(CO)达标且同比下降16.7%,臭氧(O3)达标且同比下降4.0%。
四、工作建议
2023年9月汉阴县环境空气质量与上年同期相比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因子为臭氧(O3)。工作建议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正进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时期,各镇各责任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工作职责,充分认识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分析研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加强扬尘管控。进入秋冬季以后,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正在由臭氧向颗粒物转换,各镇各责任部门要继续加大道路和建筑项目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建筑工地“6个100%”管理要求,加大城区道路清扫、冲洗、洒水频次,落实工业企业厂区内物料堆场抑尘措施,确保大气污染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监管。各相关责任部门要紧盯化工、家具制造、汽修等重点行业,加强涉VOCs工业企业的管控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同时加强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整治,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