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阴县促进工业商贸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zfb/2024-2245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24〕10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5-08 15:00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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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规2024〕005—县政办—00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汉阴县促进工业商贸业发展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汉阴县促进工业商贸业发展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有效促进工业、商贸企业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工业经济止滑企稳回升工作方案》(安政办函〔2023〕145号)、安康市消费稳增长专班《关于印发安康市促进消费稳增长十三条措施》(安消稳办发〔2023〕6号)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企业对外贸易。对当年外贸进出口额达200万、500万、800万人民币以上的企业,分别奖励2万元、5万元、8万元人民币;对当年外贸进出口额达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按照每1000万元人民币奖励10万元人民币依次按1%的比例进行奖补,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对同一个企业,仅按满足条件的最高档次进行单次奖励)。(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财政局)

      二、支持五上企业培育。对首次成功纳入国家统计网报企业库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每户奖励6万元(分两年兑付)。当年新培育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户奖补20万元(分两年兑付),原在库企业退库后二次升规并稳定运行两年以上的每户奖补6万元(分两年兑付)。对当年新增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的责任部门每1户分别奖励2万元、3万元。对成功申报商贸大个体户每1户奖励1万元,每年按2400元/户兑现统计监测补助。(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财政局)

     三、支持企业参加展销活动。对参加政府组织的国内外展销活动的企业给予奖补,按国(境)外8000元/次,省外4000元/次,省内市外3000元/次,市内县外2000元/次的标准进行奖补。由政府主办的购物节、年货节、美食节等重大展销等活动,对牵头组织承办的企业每次奖补3000元。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展销活动,企业在参加展销活动期间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参照《汉阴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汉财字〔2019〕48号)标准给予补助,每个企业不超过2人。(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财政局)

      四、支持限上商贸提质增效。对正常纳税,当年批发、零售额累计增速20%以上且排名全县前3的零售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对正常纳税,当年零售额累计增速20%以上且排名全县前3的住宿餐饮企业,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财政局)

     五、支持制造业扩展拓销。对当年实现增值税销售额1亿元以上且增速超过8%的规上制造业企业(不含商品混凝土企业),经税务部门认定后,对排名全县前3名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资金奖补。(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六、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对新建并正式营业,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业综合体,一次性奖补运营企业10万元;对新建并正式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县城购物中心,一次性奖补运营企业5万元;对新建并正式营业,面积达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乡镇商贸中心,一次性奖补运营企业2万元。(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财政局)

     七、支持科技赋能企业。鼓励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加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对签订科技服务合作协议、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经费投入达到100万元以上,且成效明显、形成税收的企业,经县经贸局认定后按照投入经费的10%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当年购置关键设备50万元以上并投入正常生产的企业,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再按照购置额的3%给予补贴,每户最高奖补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财政局、汉阴经开区)

      八、支持企业新增用电奖补。对年用电量达到30万千瓦时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和限上商贸企业,按照新增用电量每千瓦时补贴0.05元,单户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国网汉阴供电公司)

      九、支持电商产业做大做强。对新注册成立电子商务公司并在电商平台开设网店,年网上实际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上且全县排名前三的,一次性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对已在抖音、天猫、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特色店,通过线上销售本县优质特色产品,且在我县正常纳税的企业,年度网络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每1000万元奖励2万元依次按照2‰的比例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支持企业建设跨境电商平台,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年线上销售额达到100万美元以上,且在我县正常纳税,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奖励3万元。鼓励积极发展农村电商,个人年电商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经镇级推荐、县级认定为“汉阴县电商带头人”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十、支持夜间经济发展。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支持流动美食摊点、流动小商贩、汽车后备箱产品销售等业态经济聚集抱团发展,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前提下,经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评估后,合理规划点位,形成夜间经济市场。鼓励餐饮企业延长夜间营业时间,打造具有“烟火气”的消费氛围。对政府支持建设的夜间经济体、特色美食街区、步行街等商业聚集区,按照县政府“一事一议”决策给予适当奖补。(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对认定类奖补措施提交县政府审定,由县经贸局、县财政局联合相关单位根据有效材料、并进行现场核实验收、符合奖补条件后,县经贸局提交县政府审定兑付。(对2023年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