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索引号: xzfgzbmxzfgbm-GK-2024-0135 发布日期: 2024-05-24 15:47
来源: 陕西华晟聚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内容概述: 汉阴县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分享:

  项目概况

  汉阴县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ZB024-09

  项目名称:汉阴县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8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阴县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108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8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基础设施建设

汉阴县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08000000.00

108000000.00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城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企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 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3)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外省企业需提供“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截图),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为所投充电桩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原厂下发的品牌授权书;

   (4) 人员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

  (5) 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本单位2023年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7)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本单位2023年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的完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8) 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9)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中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②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③联合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0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13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网址http://bjmkb.akggzyjy.cn/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五、开启

  时间:2024年6月13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报名成功后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等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被联合体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将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921069655@qq.com),(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进行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招标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报名失败,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所有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阅相关操作手册。(5)电子招标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供应商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阴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城关镇凤台新区青枫秀岭小区7幢1单元1楼

  联系方式:15509261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晟聚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城关镇河滨路16号

  联系方式:18809151672/182925119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女士

  电话:18809151672/18292511957



  陕西华晟聚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