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2024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通告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4-2877 | 发布日期: | 2024-06-21 17:31 |
来源: | 县教体局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2024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通告 |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努力满足适龄幼儿就近入园需求,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4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满3周岁的城区适龄幼儿。
二、招生原则
坚持就近入园,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分批次进行登记。
三、招生条件
1.户籍类:具有汉阴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幼儿(以户籍地址对应的幼儿园登记入学)。
2.房产类:具有汉阴县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买房屋且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
3.经营就业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经商,取得《营业执照》一年以上者;就业随迁子女指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学区务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就业合同一年以上者。
4.特殊群体类: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苏陕协作来汉人才的子女等和其他符合国、省、市、县文件规定的人员子女,依据相关文件落实就近入学优待政策。
四、提交材料
1.户籍类:需提供户口簿原件。
2.房产类(无城区户籍但有城区房产):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簿原件和监护人在城区的房屋产权证明原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持有人与幼儿在同一户口簿上),暂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可提供购房合同、购房付款票据和至少3个月缴纳的水电费票据。
3.经营就业类: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经营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簿和《营业执照》(满一年以上)原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就业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簿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就业合同(满一年以上)原件和近6个月的工资证明(工资表)及银行流水证明。
五、招生流程
1.发布通告。2024年6月21日在“汉阴县人民政府、汉阴教育”等网络平台发布招生通告;
2.摸底登记。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请于2024年6月25日至6月28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对就近的幼儿园进行摸底登记(具体时间以各幼儿园发布的招生信息为准);
3.材料审核。各幼儿园要成立材料审核工作组,由幼儿园领导、家长代表、骨干教师等人员组成,全程参与审核、监督工作。先由幼儿园确定的登记入学专审人员对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再由分管副园长进行复审,最后由园长进行确认审核;
4.结果公示。对审核通过的招生结果予以公示,不少于3天;
5.新生入园。2024年秋季开学按照公示结果有序组织幼儿入园。
六、注意事项
1.适龄幼儿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幼儿园进行入园资料的现场审核,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逾期未参加入园资料的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家长提交的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家长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登记。因提供虚假资料或重复登记的学生,将取消登记资格。
3.摸底登记时请幼儿家长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位置等候,签订《招生政策知情承诺书》后到指定窗口依次登记。登记学位的幼儿园不一定是最终录取幼儿园,如幼儿园生源超出接纳能力,将依据生源类别、学位情况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
汉阴县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