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暑期校外培训的温馨提示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4-3008 发布日期: 2024-07-03 09:02
来源: 汉阴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内容概述: 汉阴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暑期校外培训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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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县“双减”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全县校外教育培训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得到了广大家长朋友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向您致以衷心的感谢!2024年暑假将至,温馨提醒大家:

 一、树立科学教育理念

  家长朋友们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目标,着眼于培养孩子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的综合素质,尊重孩子的个体差异和禀赋特质,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切勿盲从攀比,随意或过度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加重孩子负担。

  二、谨慎选择培训机构  

  家长和学生如确有非学科类培训需求,要选择满足“四看一签”的培训机构。一看办学资质。在机构办学场所内是否悬挂有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资质证件。具体的机构信息可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https://xwpx.eduyun.cn)或“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询。二看教师资质。从事校外培训的教师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质能力证明,并按规定在办学场所、网站显著位置以及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公示。三看培训范围。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项目必须在审批、登记的许可范围之内。四看收费公示。培训机构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合同范本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请家长注意,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请您务必抵制培训机构给予的“折扣”、优惠预存等诱惑,不要超前缴费。培训前,家长应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退费标准及违约责任,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要妥善保管好合同,以作为维权凭据。

三、自觉抵制违法培训

  根据教育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文件内容,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变相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包括通过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开展培训,利用居民楼、酒店等场所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培训,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AI自习室、AI智能学习体验中心、托管等名义开展培训;擅自组织或参与组织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的社会性竞赛活动均属违法行为,根据情形,可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或处10万元以下罚款。请广大家长自觉抵制,不到无培训资质的经营主体参加培训辅导,坚决远离非法办学。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手并肩、同向发力,共同营造汉阴教育良好生态,共同守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县“双减”办监督举报电话:0915-5212936

  监督举报邮箱:jtg5212936@163.com



  汉阴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