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国企带镇村”模式 推广以工代赈助力乡村振兴
近年来,汉阴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创新“国企带镇村”模式,统筹推进以工代赈与农业农村、就业增收工作,助力农民持续增收、村集体经济壮大、乡村全面振兴。
(一)组建实体建强制度。以“1+10+N”合作方式组建汉阴县乡村振兴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全覆盖成立10个镇级子公司,89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入股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规,制定公司章程,设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构建形成县、镇、村共同参与的紧密型利益共同体。
(二)股份合作强化联结。推行“股份式”合作,集团公司以资金和经营性资产占股51%及以上,镇、村集体以固定资产、土地等经营性资产入股。集团公司利用资金、人才、技术等优势,实现以强带弱、县带镇村。
(三)分工负责架构清晰。建立县镇主抓、国企主推、村级主责的分工推进工作体系,县财政每年支持集团公司100万元用于项目前期和务工培训,集团公司负责项目前期和运营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劳动力摸底和务工组织,共同推进“以工代赈”“农旅融合”“和美乡村”等项目建设,有效解决市场主体不愿干、政府不能干、村民不会干的问题。
(一)建立清单扩大范围。建立县级以工代赈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推进以工代赈工作,制定县级农村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领域推广以工代赈项目清单,每年在巩固衔接资金项目中选取40%以上推广以工代赈,将劳务报酬发放比例提高至25%,扩大覆盖面。
(二)强化审批把好关口。县发展改革局成立专职审批股室,集中审批权限,统筹制定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审批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审查以工代赈推广情况。将工程建设内容、开展技能培训、吸纳群众就业、发放劳务报酬等纳入涉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审查,在批复文件中体现以工代赈要求。
(三)规范实施降低成本。集团公司利用县镇村三级就业服务平台,建立动态更新、跨区域整合的群众务工意愿和岗位需求台账,精准对接项目劳动力需求,负责施工技术保障服务。镇子公司抓实劳务对接、务工培训、档案管理,压茬推进项目进度,保证工期质量。村集体经济组织紧盯务工组织、考勤、台账登记等环节,保障当地务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城关镇月河村以工代赈项目,通过国企带镇村模式节省招投标等费用6万元,提前2个月完成工程建设,发放劳务报酬67.76万元,占投入以工代赈专项资金的45.2%。
(四)注重调度做实监管。县工赈办建立县、镇、村三级全过程监管机制,每季度对以工代赈项目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管理、赈济作用发挥等情况开展联合督导,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确保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规范有序、资金发挥效益、群众获得收益。
(一)科学分配稳定运行。以激发干劲、倾斜基层、惠民利民为原则,集团公司、镇级子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3:3:4比例共享工程管理费用,最大化让利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激发内生动力。2023年,国企公司承接项目20个,带动89个村分红205万元,发放劳务报酬1438.2万元,实现国有资产保值、村集体经济壮大、农村群众增收。
(二)联农益农放大效益。建立“集团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收入反哺用于开发公益性岗位、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公共事业,实现从部分群众参与务工增收向全体村民受益转变。平梁镇兴隆佳苑易地搬迁社区配建的蚕桑产业发展项目,分阶段利用各类专项资金1000余万元,带动易地搬迁群众长期务工100余人,新增公益性岗位16个,村集体增收50余万元,其中15.3万元用于社区公共设施维护。
(三)做强平台助力振兴。发挥国企平台公司优势,选准深耕资产运营、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人力资源、新能源等五大重点板块,支持国企公司承接乡村旅游开发、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等项目,扩展业务范围,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保障企业健康发展、集体经济不断壮大、群众持续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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