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公示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4-3095 | 发布日期: | 2024-07-10 16:05 |
来源: | 汉阴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公示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全面落实2024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10号)和《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安财监〔2024〕7号)要求,为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汉阴县财政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共抽取被检查单位3家,具体如下:
(一)行政事业单位(2家):
汉阴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汉阴县招商服务中心
(二)重点企业(1家):
汉阴县粮食储备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重点企业等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向前追溯延伸。
(一)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方面: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被检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等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等情况。
(二)企业方面: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等;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时间:
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自公示结束之日起(公示期:2024年7月10日至7月17日)至2024年8月底结束,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被检查单位。
四、检查要求:
被检查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做好迎检准备,指定负责人协助检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推诿、阻挠或拒绝检查,按要求及时提供检查所需的相关资料,确保资料真实、完整。
检查期间,欢迎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单位:汉阴县财政局会计综合股
联系邮箱:527651954@qq.com
地址:汉阴县城关镇凤凰大道 邮政编码:725100
监督举报电话:0915-5273509
特此公示
汉阴县财政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