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再提高
汉阴县不断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规范有序、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自2024年7月1日起,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9元,月人均养老金达到 167.22元,惠及群众54719人,调整后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年满60至69周岁154元/月,70至79周岁159元/月,80至89周岁169元/月,90至99周岁199元/月,100周岁以上249元/月。
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改善民生的重视关心,据统计,这是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第15次提标,从201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的最低养老金60元/月标准提高到目前最低养老金154元/月标准,增幅15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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