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公示公告
索引号: | xzfgzbmxzfxgbm-GK-2024-0324 | 发布日期: | 2024-07-18 16:35 |
来源: | 县农业农村局 | ||
内容概述: | 2024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公示公告 |
各镇人民政府,有关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省级农业专项资金实施要求和实施计划,现向各镇、各有关农业经营主体公开征集项目实施意向,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现代设施装备建设提升资金500万元
(一)支持范围
1.现代设施种植业。重点发展大拱棚设施食用菌,秦巴山区设施果业、现代都市智慧设施种植园区,推动传统优势产区现代设施种植改造提升,建设现代设施集约化自动化育苗(菌种繁育)中心(点),开展机械化、防灾化、装备化的现代设施果业种植建设。
2.现代设施畜牧业。以绿色循环发展为方向,以智能化、数字化为突破,立足资源禀赋建设立体多层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家禽立体高效设施养殖场、肉牛肉羊高效集约养殖场、加快设施畜牧养殖向高效集约型升级。
3.现代设施渔业。重点池塘和工厂化集约化设施渔业养殖场、提高渔业设施水平。
4.仓储保鲜和烘干为主的现代物流设施。围绕全产业链布局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建设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产地冷链集配中心、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聚焦小麦、玉米、水稻、小杂粮等粮食作物,优化粮食产地烘干能力配置,推进老旧粮食烘干中心(点)改造提升,加快粮食烘干设施创新发展。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补助对象应为行业领域具有一定规模、有自主投资意愿和能力的农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支持生产经营稳定,信用记录良好,自有投资能力强,联农带农机制稳定,已经取得相关项目用地等审批手续的主体承担。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对单个主体的补助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三)资金支持环节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新型经营主体在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时购置材料设备、作业机具、设备设施、工程建设等与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提升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用于农田、生产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楼堂馆所、技术指导、人员经费等与设施装备提升无关的经费支出。
(四)相关要求
项目不与中省其他相同的产业发展类、农机购置补贴、新型经营主体类、产业融合类补助等资金叠加实施,同一主体不得同时享受与设施设备提升支持环节、内容相近的其他中省补助。
二、生猪产业链专项资金100万元
(一)支持范围
围绕生猪,重点开展良种引进扩繁、标准化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等,新建、改扩建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提升生产质量、效益、竞争力,加快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壮大产业规模。
(二)补助对象和标准
补助对象为生产经营稳定,信用良好,具备稳定良好联农带农机制的畜牧从业主体,包括具备土地、环保等手续,且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备案的养殖场户,优先支持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国家级或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产业链龙头企业、大型种畜禽场、黑猪养殖场等。具体补助对象、主体数量及补助额度由各镇根据当地产业发展需求、主体养殖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综合生产成本等确定。生猪养殖主体每个补助不超过20万元。
(三)资金支持环节
资金重点用于规模养殖场生产能力提升,从境外或国家核心育种场引进良种,开展生产性能测定,减少兽药使用,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饲草料加工、安全生产等工艺设备提升改造及新技术试验推广等。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工资、人员差旅等与畜牧生产能力提升不直接相关的支出。
请各镇于2024年7月24日(下周三)之前将现代设施装备建设提升项目申报表和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畜牧(生猪)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统一汇总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胡鑫 电话:17809211177)
附件:1.现代设施装备建设提升项目申报表
汉阴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