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农业农村局 汉阴县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xzfxgbm/2024-0333 公开目录: 其他文件,三农政策,惠农惠民政策和资金
公开责任部门 各镇各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农字〔2024〕230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7-26 15:09

各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农业惠农补贴政策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实施方案》(安农计财〔2024〕15 号)及农业“三项补贴”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精准落实补贴政策

  (一)明确补贴依据

  按照《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1〕11号)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财办农〔2016〕75号)等中省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以土地确权面积为基准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优先粮食种植,优先耕地保护,防止耕地撂荒、抛荒、“非粮化”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二)细化补贴对象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严禁将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对象、面积纳入补贴范围。补贴资金必须全部直补到户,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

  2.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原则上为完成确权登记并实际耕种的耕地,对已改变性质但未在确权系统退出的不予发放。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给予补贴。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补贴。对实施退耕还林政策的不予补贴;对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耕地不得补贴;对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耕地不予补贴;对抛荒地、撂荒地不得发放补贴;鼓励将开展撂荒地整治后复垦的耕地纳入补贴范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三)稳定补贴标准

  按照全县农村土地确权面积、补贴资金总量以及补贴系数测算,我县每亩补贴标准仍按60元执行。

  二、规范补贴发放

  (一)加大补贴发放的核实力度

  各镇村要认真开展耕地补贴面积的核实工作,由专职人员实地逐户调查统计耕地面积,核实耕地种植、质量等状况。及时对接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及信息数据更新,依照耕地面积,精准核实测算补贴数据。各级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发放补贴,切实做到应补尽补,确保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农民利益得到维护。要严格落实村镇县核查和发放责任人签字制度,杜绝各类违规违纪等行为发生,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

  (二)强化现代化信息手段运用

  各镇村要严格把关做好数据核查工作,不得直接简单抓取确权数据使用。要推进农户基础身份信息、土地确权数据、补贴项目部门数据、代发银行查询数据等信息共享互证,精准统计土地确权基数和符合补贴标准耕地面积,研判数据准确性,确保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

  (三)严格落实“一卡通”发放

  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等1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陕农财办〔2019〕15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政惠民补贴和部分岗位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陕财办〔2022〕12号)有关要求发放补贴资金,确保将补贴资金于7月31日前不折不扣发放到农民手中,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让农民群众吃上“定心丸”。

  (四)建立调度报送机制

  各镇要安排村组干部逐户清查核实(有的村、组多年上报数据从未更新),对不符合补贴的耕地面积要从确权登记面积中剔除,确保补贴面积和补贴对象的精准性。同时对符合补贴范围的,填报的面积必须经补贴对象签字认可,外出务工不在家的要通过电话等方式告知。农户签字认可的表册经各村审核签字、公示7天后报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审核并进行张榜公示,各镇务必将公示无异议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汇总表》(附件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明细表》(附件2),于7月25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报财政局复核后兑付。同时,各镇将审核无异议的农户补贴数据及时录入陕西省惠农资金补贴网,并及时建立台账和资料册,留档备查。

  (五)强化补贴监督管理

  各镇要安排专人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坚持日常监管和重点监管相结合,确保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实到位,对于“跑冒滴漏”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各镇、村要结合本年度政策兑现落实情况一并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执行情况自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政策实施基本情况(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面积核实与发放流程)等;二是耕地数量和质量核实情况(对耕地质量和数量核实情况、是否及时清退出补贴范围等);三是农户档案信息化建设情况(是否存在补贴农户的身份信息、银行账户等资料错漏、重复、更新不及时等);四是违规问题处理情况(是否存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行为及相关处理情况);五是对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各镇将上述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于2024年9月10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四、强化宣传教育引导

  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镇村干部,准确把握此项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通过张榜公示、高素质农民培训、印发惠农补贴明白纸、广播电视主流媒体等方式加大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政策在农户间的知晓率,确保发放渠道通畅、群众知晓通用、资金足额到位。

 五、严格落实耕地保护

  按照严格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要求,进一步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导向,突出补贴政策与耕地地力保护责任的关联性,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建立健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执法监督检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补贴发放范围,对于不得补贴情形坚决不予补贴,遏制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

  (原文有删减)



汉阴县农业农村局

汉阴县财政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