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动火作业“十个严禁”的通告
索引号: | xzfgzbmxzfxgbm-GK-2024-0353 | 发布日期: | 2024-07-20 08:16 |
来源: | 县消防救援局 | ||
内容概述: | 为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有效净化全县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将动火作业“十个严禁”通告如下。 |
为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有效净化全县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将动火作业“十个严禁”通告如下:
1.严禁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未按动火方案要求违规动火;
2.严禁无证进行电焊、气焊等作业;
3.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动火;
4.严禁强令指使他人违规动火;
5.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安全规定动用明火;
6.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场所经营使用期间动火施工作业;
7.严禁在娱乐场所实施有明火的表演;
8.严禁在作业现场风险未清除前动火;
9.严禁现场无监护人动火;
10.严禁在施工现场无保护措施下动火作业。
各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要群策群力、共同行动,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对发现的违规动火作业行为,欢迎广大居民群众拨打12345热线或0915-5216119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汉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