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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调研

家门口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汉阴县人大常委会推进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纪实

作者:向敏霞 来源:安康日报 发布时间:2024-08-06 11:32

  “以前总觉得立法是少数人的事,自己只能遵守和执行。现在有了基层立法联系点,我们也能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了。”这是不少汉阴群众的心声。2023年底,汉阴县人大常委会被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为汉阴广大群众和各界人士参与立法、表达立法诉求、反映社情民情提供了新的渠道、平台和载体。

  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人大工作的探索和创新,是将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要支撑和保障。自正式授牌以来,汉阴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不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有效途径,积极搭建表达立法诉求、反映民情民意的平台载体,努力把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为“立法直通车”“民意连心桥”“普法宣传站”“法治助推器”,有效促进了地方民主法治建设、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积极为省立法提供基层情况、作出基层贡献。

  建强阵地,畅通征询“快车道”

  “凡事制必先定。”汉阴县人大常委会充分认识作为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重要意义和珍贵机会,成立了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为组长的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任务分工。相继制定出台《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方案》《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基层立法联系点“两联系”制度》等文件,夯实了常委会领导联系基层立法联络站、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联系基层立法联络员的“两联系”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流程,使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如何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没有现成答案,唯有结合实际,找准定位,真抓实干,发挥好民意‘直通车’的作用。”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汉文说。

  广大群众能否广泛、方便参与立法工作,平台载体的搭建至关重要。为此,该县高站位搭建社会各界全面参与的工作平台,拓宽拓展“线上”“线下”征集板块,畅通征询和反馈渠道途径,注重反馈意见的合法性、科学性。

  线上,全面发挥“两站一号”媒介作用,借力人大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立法征求意见信息,广泛征集公众意见,积极引导群众多渠道表达意见建议,增强意见征集的便捷性和覆盖面。在人大网站开设法律法规草案征集专栏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窗口,并落实专人管理维护。

  线下,以代表联络站、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为依托,通过购置摆放法律书籍、人大书刊,运用开展代表接待选民、立法意见建议征询座谈,依托举办法治大讲堂,大力宣传和推进立法联系点工作,营造民主法治氛围,逐步升级打造基层立法联系点平台阵地。

  实践中积极探索,在10个镇设立基层立法联络站,在153个村(社区)建立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将“一府一委两院”及群团组织中29个部门确定为重点立法征询单位,将3所律师事务所确定为立法协作单位,并确定相对固定的立法联络员、立法信息采集员,搭建起全覆盖式工作网络,不断拓展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线上线下工作网络覆盖县镇村三级、涵盖“人大+部门+律所+”各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系、内外衔接,成为群众反映意见建议的重要渠道载体、汇聚民意的集散地。至此,一个涵盖全县的立体化参与立法网络已初步形成。

  聚合资源,激活人才“智力库”

  “我们将代表联系选民、代表征求选民意见与立法联络站站长联系群众、立法信息采集员征求群众立法意见建议一体化推进,更广泛地收集民意。”涧池镇立法联络站站长易昌武说。

  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重”在充分听取基层群众呼声、征询社会各方意见建议。汉阴县实行站点融合,推进立法联络站与代表联络站一体建设,推进服务立法与代表工作相融合。

  同时,延伸工作触角,发挥“一府一委两院”等单位行业优势,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和覆盖面,增强立法建议意见的广泛性、代表性和专业性。立法征询单位之一的县司法局负责人沈关志表示:“我们将立足职能职责,广泛听取收集群众各类声音,并分类梳理研判,推动实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有机贯通。”

  “我建议《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十九条〔应急处置措施〕增加一款……”7月1日,在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的《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上,人大智库专家李权兵建议。

  该县用好法律资源和社会资源,发挥律师事务所、专家智库和专业代表小组专业人员专长和特长,让律师(专家)成为立法“传声筒”,把法言法语转化成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征集对象解读条款内容、剖析立法思路,便于其抓住条款中的争议焦点与利益冲突点;同时把群众“只言片语”的法律需求,变成“法言法语”的立法建议,提高立法意见建议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今年以来,该县先后组织立法联络站、立法征询单位、立法信息采集点就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陕西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草案)》等11部法律法规草案开展意见征求活动。

  打通“末梢”,架起民意“连心桥”

  “我们镇每个村都设立了立法信息采集点,不仅设有意见民意征集箱,还不定期召开座谈会或者走访活动。”已参加过2次立法征集活动的凤堰古梯田博物馆负责人说。汉阴县重视发挥立法联络员和信息员身处服务群众、联系群众一线岗位的优势,发动他们积极上门走访,征询意见建议,打通了意见征集“最后一米”。

  同时,该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灵活运用“调研视察+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普法宣传+代表活动、座谈+走访”等“四个途径”,广泛收集民意,为立法注入“源头活水”。

  在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征询意见阶段,深入基层开展立法前“法律需求”专题调研,让群众真切感受到立法工作就在身边。在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活动中,采取“走出去+沉下去”的方式,“面对面座谈+点对点征询”收集群众立法需求和立法意见,当好法律草案的“解说员”、意见建议的“征集员”、汇总反馈的“传声筒”。

  拓展功能,打造法治“新窗口”

  立法征询的过程也是普法的过程。镇立法联络站和村立法信息采集点建立常态化普法宣传体系,集立法征询、立法解读与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宣传于一体,引导群众多讲“法言法语”,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实现立法意见征求与普法宣传的良性互动 。

  用活基层立法联系点,化解基层治理中常见的矛盾问题。组织法官、律师、专家等在内的立法联络员和信息采集员在“下沉”征询意见过程中提供法律服务,适时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与普法宣传、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等工作相融合,使立法点成为基层治理的一个重要“支点”。

  “我们将积极参与立法工作,解读立法背景,宣传立法目的,阐释立法重点,当好立法联系点的联络员、协调员、宣传员,为立法联系点开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撑。”立法协作单位之一陕西翰都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黄义伟说。

  汉阴县以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为窗口载体,汇聚汇集基层群众立法诉求和立法意见,使基层民意表达实现了从无到有再到优的突破,让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直达立法机关,让立法直接反映和体现民情、民意、民智、民心,让立法由人民参与、法律由人民制定、人民当家作主的科学民主的愿景在汉阴有了生动而具体的实践。

  “汉阴基层立法联系点按照‘短期打基础、中期立标杆、长期树品牌’的工作思路,立足打造‘联系群众的桥梁、宣传法治的阵地、立法工作的窗口’工作目标,探索+创新+实践,奋力推进汉阴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让越来越多的‘基层声音’直通立法机关。”汉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黄邦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