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草局加大对农村商户烟草投放量的建议
名称 | 关于烟草局加大对农村商户烟草投放量的建议 | ||||||
办理部门 | 县烟草专卖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武博 | 签发日期 | 2024-06-18 | 发布日期 | 2024-07-01 | 类别 | A |
正文 |
刘康军代表提出的烟草局加大对农村商户烟草投放量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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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在收到建议后,我局(分公司)高度重视,针对您提出的两个方面具体问题,我们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调研,并积极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协调沟通,现将相关情况及解决方案反馈如下: 一、城乡烟草零售商户投放差距过大,受档位及交通区域限制货源少,紧俏烟投放有限的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四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卷烟、雪茄烟年度总产量计划由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中国烟草总公司根据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的年度总产量计划向省级烟草公司下达分等级、分种类的卷烟产量指标。因此,烟草制品的生产计划属于总量控制,各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不能自行追加、调整。就我县市场中畅销、紧俏的中华(金细支)、中华(金中支)、南京(雨花石)、利群(新版)、黄鹤楼(软蓝)、云烟(紫)、猴王(金)、延安(软)、好猫(磨砂)等品规来说,年度烟草制品生产计划量是核定的,且这类烟在全国范围内属于紧俏卷烟或者在省内属于紧俏卷烟,有较大的消费需求和客户经营需求,因此,造成了市场上这些部分卷烟在某些时段货源略为偏紧。 为了尽量降低、减少供需矛盾,满足市场供应,一是结合国务院相关规定,按照行业要求,陕西省烟草公司安康市公司结合安康实际制定了卷烟货源供应管理办法,通过卷烟订购量、卷烟订购金额、订购卷烟条均价等指标,按照卷烟零售客户三十个档位由系统数据评定,同时在客户中采集市场信息,依照信息采集中的客户动销、价格、毛利等指标,结合各档位客户订货过程中的货源使用情况进行货源分配,全面杜绝人为调整货源等不规范行为发生,在最大限度保障市场消费需求中做到货源供应的公平、公正、公开。二是科学测算辖区市场客户容量,提升客户盈利水平。汉阴县烟草专卖局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汉阴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明确了汉阴县卷烟零售客户总量和各镇、街道、社区等网格卷烟零售客户户数,旨在保证现有客户利润有效提升。通过几年来的工作,汉阴辖区卷烟零售客户数量由1080户降低到923户,户均年度订购量由以前的1388条增加到1625条,增量达到17%以上,户均毛利率由以前的5%提升到现在的13%以上,增幅提升了8个百分点。 虽然我们在货源供应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国务院、烟草行业相关工作要求进行了持续调整,但就烟草制品这一特殊商品来说,目前还不能做到如其他零副食、酒水饮料等一样大量投放市场,受相关法律规定等约束,货源紧俏这一问题目前还不能彻底解决。但针对您所提出的希望增加紧俏卷烟投放量的需求,我们已经及时反馈至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拟针对农村区域适当增加适销卷烟品规的投放数量或调整部分双周访卷烟零售客户的访销频次,进一步满足客户日常经营需要和市场消费需求。 二、订货未足量,受制5的倍数的问题 由于安康卷烟物流分拣线为2009年建设,受分拣包装设备影响,非5的倍数订单在进行分拣和塑包封膜中容易导致数量不准、残损率过高和无法包装等问题出现,影响卷烟商品质量和客户经营。针对这一问题,陕西省烟草公司安康市公司在2023年已经立项对物流分拣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拟计划在2024年10月底前完成整体测试,12月底前完成试运行工作。届时,新设备调试运行正常后将取消5的倍数限制。 在此,对刘康军代表就我们的服务工作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也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您能够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工作中不足的地方也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政策许可范围类最大限度的,及时有效进行回应和解决。最后,也祝您生活愉快、阖家幸福安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