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集镇功能,方便广大群众出行安全的建议
名称 | 关于提升集镇功能,方便广大群众出行安全的建议 | ||||||
办理部门 | 县财政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李鹏 | 签发日期 | 2024-07-11 | 发布日期 | 2024-07-18 | 类别 | B |
正文 |
李建军代表:关于提升集镇功能,方便广大群众出行安全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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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对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棉丰村2、3、4、5、6、7、16、17组亮化路灯”的建议内容,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经实地踏勘,根据我县财力实际情况,本着“先急后缓、量力而行”原则,经与您沟通,确定在平梁镇棉丰村相关路段主干区域安装太阳能路灯,需要安装约130盏。 目前,县财政局已将该区域路灯安装纳入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实施计划,我们将积极争取筹措资金,力争2024年内早日组织实施,及早解决群众出行照明需求,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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