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541国道汉阳至漩涡段安装路灯的建议
名称 | 关于G541国道汉阳至漩涡段安装路灯的建议 | ||||||
办理部门 | 县财政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李鹏 | 签发日期 | 2024-07-11 | 发布日期 | 2024-07-18 | 类别 | B |
正文 |
罗建康代表:G541国道汉阳至漩涡段安装路灯的建议。 |
||||||
回复 |
对您提出的“将G541国道汉阳镇至漩涡镇安装路灯”的建议,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经商请县公路段共同到现场与您进行实地勘察、研判,根据我县财力实际情况,结合该路段路况实际情况,本着“先急后缓、量力而行”的原则,经与您沟通,确定主要在G541国道漩涡镇三塘村段安装太阳能路灯,实施起止点为集镇附近加油站与紫阳县汉王镇马家营村交界处,路段全长约3.5公里。 目前,县财政局已将该区域路段路灯安装纳入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实施计划,但由于国道设置路灯有严格审批程序,我们将积极协同漩涡镇政府与县公路段对接,同时积极争取筹措资金,待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同意后,力争按程序早日组织实施,提高沿线村群众的整体生活质量和通行安全性,惠及广大群众。 |
上一篇:关于设立新材料产业发展基金的建议[ 07-18 ]
下一篇:关于加快推进涧池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实体化运行的建议[ 0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