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建蒲溪镇先锋村文化活动广场的建议
名称 | 关于修建蒲溪镇先锋村文化活动广场的建议 | ||||||
办理部门 | 县文广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李东升 | 签发日期 | 2024-07-16 | 发布日期 | 2024-07-18 | 类别 | A |
正文 |
刘达芳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蒲溪镇先锋村文化活动广场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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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一、全县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基本情况 我县于2016年启动基层文化设施建设,陆续通过国开行贷款、示范区(县)创建工作经费、示范县奖补资金,先后投入2300万元对全县159个村(社区)文化设施进行了新建、改扩建,目前具备建设条件的村都已建设完成,文化活动室、图书室、文化广场、舞台的完备率达97%。国开行贷款、示范区(县)创建项目结束后,为保障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完备,我局采取文化设施“补短板”建设的形式,每年投入30万元对5—10个村进行奖补。 二、对改扩建先锋村文化广场的拟定意见 经查阅档案,蒲溪镇先锋村2016年以来,我局先后配套建设了文化广场、舞台,配送了书柜、书刊、阅览桌椅等图书室设施和音箱、话筒、锣鼓、服装等文化活动设备,配置了村文化专干及其相应工作经费。经现场踏勘,先锋村文化广场面积较小,开展活动较为不便。先锋村拟改扩建文化广场,改善丰富当地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符合我县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也是我县村级基层文化设施“补短板”建设具体工作内容。经我局党组研究,将依据相关政策,参照我县村级基层文化设施“补短板”奖补标准给予奖补支持。具体建设要求如下: 一是商蒲溪镇落实先锋村新建文化广场建设用地,完善建设规划等报批手续,建设规模由镇、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二是建设施工及验收拟由蒲溪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后,我局根据实际情况拨付先锋村村级基层文化设施“补短板”奖补资金。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全县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工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