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观音河水源地源头保护的建议
名称 | 关于对观音河水源地源头保护的建议 | ||||||
办理部门 | 县水利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蒋孝军 | 签发日期 | 2024-07-23 | 发布日期 | 2024-07-25 | 类别 | B |
正文 | 冉小瑞代表提出的《关于对观音河水源地源头保护的建议》。 | ||||||
回复 |
观音河属月河一级支流,已成功创建国家湿地公园,省级幸福河湖,为县城主要水源之一,承担着县城7万人安全饮水和全县约1.2万亩农田灌溉功能。近年来,我县为保护观音河水源地,对观音河水库周围13.5公里进行了围挡,杜绝垂钓、放牧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发生。新建6处污水处理站,使观音河两岸污水全部收集处理,达标排放。对观音河库区岸线100米范围内的48户、187人实施移民搬迁安置。今年,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在观音河组织实施了《汉阴县县级饮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有效提高观音河水质和改善人居环境。目前,我局已将观音河水源地及支流治理纳入“十四五”中小流域治理项目库,待省市项目批复实施后,将进一步巩固提升观音河水生态环境。 关于观音河水库清淤问题。我局正在预研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可行性,待水利部水库清淤项目管理办法及省市相关管理办法发布后,先行编制《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报上级审查批复,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力争观音河水库清淤项目早日启动。下一步,我局将加强观音河涉水在建项目的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观音河水清、河畅、岸净、景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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