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复铁佛寺镇辖区水毁道路的建议
名称 | 关于修复铁佛寺镇辖区水毁道路的建议 | ||||||
办理部门 | 县交通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唐继虎 | 签发日期 | 2024-06-28 | 发布日期 | 2024-07-05 | 类别 | C |
正文 |
王才兰代表:关于修复铁佛寺镇辖区水毁道路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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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在2021年7月至9月,我县遭遇多轮次强降雨天气,连续三轮暴雨灾害叠加,致使农村公路损毁极为严重,县域内国省干线公路、县乡公路和村组公路交通受损严重。灾情发生后,我局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抢险预案,快速反应、果断处置,迅速组织开展公路抢通保畅工作。为加快水毁道路修复工作,邀请有关设计单位、监理公司在全县公路基本抢通后,立即进行实地勘察确定修复方案,抢险施工队随即进驻施工,设计、施工同步进行,确保全县公路早日恢复通行。截至目前,由县政府确定的2021年度41条公路(包含铁弗寺镇辖区内省道、县道)水毁修复工程已全面完成,受损道路已基本恢复到受灾前水平。 您所提出的“关于修复铁佛寺镇辖区水毁道路的建议”我局组织技术人员对铁佛寺镇辖区水毁道路进行实地核查,经现场核查所有省道、县道均已完成修复,部分村组道路存在轻微受损。经我局综合研判认为,对部分受损村组道路建议按照《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七条“村民委员会负责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第十章第七十四条“村道修复费用由村民委员会承担”。村道的责任主体是村民委员会,可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和一事一议制度组织修建。同时因当前资金紧缺,中省市无项目配套资金,我局暂无法提供有关资金支持。后续我局将积极向发改、财政及相关部门汇报沟通,争取加大交通项目配套资金支持力度,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苏陕协作资金等渠道多方筹措,有效化解交通项目资金缺口,争取早日修复铁佛寺镇辖区水毁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