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抵制预制菜进校园的建议
名称 | 关于抵制预制菜进校园的建议 | ||||||
办理部门 | 县市场监管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签发人 | 石良 | 签发日期 | 2024-07-01 | 发布日期 | 2024-07-05 | 类别 | A |
正文 | 尊敬的冉小瑞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抵制预制菜进校园的建议》。 | ||||||
回复 |
一、预制菜范围 根据2024年3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六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市监食生发〔2024〕27号),明确了预制菜的范围。“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如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比萨等。” 二、我县校园预制菜使用情况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为充分保证学生食品安全,不论评分如何,统一将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列为D级风险。我局依照风险分级管理,一年对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4次监督检查,实施最严格的监督管理,通过检查食材的采购、储存、质量、卫生、加工等环节,未发现有校园食堂使用预制菜的行为。 三、我县预制菜食品生产企业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获证预制菜食品生产企业仅1家,陕西潜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产品:速冻小龙虾、速冻虾尾。 四、校园食堂智慧监管情况 为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我县学校食堂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智能化网络监管,执法人员利用“明厨亮灶”监控终端,可以实时查看校园食堂的烹调、备餐、餐具清洗消毒、食品贮存等关键区域的操作全过程,实现了对校园食品安全的智慧监督,可以第一时间发现校园食品安全方面的隐患问题,及时查漏补缺。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校园食品安全更是重中之重,我局也将始终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监管好校园食品安全,确保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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