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汉阴县人民政府>政民互动>人大代表建议

人大代表建议

关于设立铁佛寺镇八庙沟、范家沟金矿遗留“磺水”问题日常治理专项资金的建议

名称 关于设立铁佛寺镇八庙沟、范家沟金矿遗留“磺水”问题日常治理专项资金的建议
办理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邹涛 签发日期 2024-07-15 发布日期 2024-07-20 类别 B
正文   刘进伟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立铁佛寺镇八庙沟、范家沟金矿遗留“磺水”问题日常治理专项资金的建议》。
回复

  对常年停产的八庙沟、范家沟两家金矿涉“磺水”问题,县财政统筹资金200万元,于2020年9月分别在两家金矿尾矿库下游修建废水收集沉淀池,由铁佛寺镇政府,采用石灰中和法进行处理,定期清理河道沉积物。

  2022年11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21-2030年)》(陕环发〔2022〕44号),将八庙沟、范家沟两家金矿涉“磺水”问题纳入整治清单,要求稳步推进整改。按照《安康市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21-2030年)及县政府印发的《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21-2030年)涉汉阴县主要任务分解方案》(汉政办发[2023]57号)精神,八庙沟、范家沟两家金矿涉“磺水”问题整治,由铁佛寺镇政府负责落实,我局和县水利局积极参与配合。

  2022年以来,我局委托有资质检测单位,对八庙沟、范家沟两家金矿影响范围内的中河、青泥河、观音河等流域,每季度开展环境检测,掌握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2023年6月,我局组织编制了《汉阴县铁佛寺镇中河流域污染治理及水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拟申请国家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共计1591.54 万元,通过修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磺水及水生态修复措施,全面处理两家金矿涉磺水问题。但因八庙沟、范家沟两家金矿属于有主矿山,责任主体未灭失,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最终未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予以淘汰。经县自然资源局和我局联合持续督促,八庙沟金矿、范家沟金矿于6月初分别委托第三方设计单位,完成了涉“磺水”问题治理工作设计方案。7月2日,由县政府副县长张添主持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加快推进两家金矿“磺水”治理相关事宜,会议确定由我局负责,一是组织专家对八庙沟、范家沟两家金矿企业提出的治理方案进行审查;二是定期对两家金矿下游水质进行监测;三是对两家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八庙沟、范家沟两家金矿企业开展治理工作并实时掌握两家金矿治理进度和治理成效。除此之外,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持续开展生态索赔工作;铁佛寺镇负责在两家金矿工程治理措施未完全到位之前,继续坚持采用石灰中和法处理“磺水”,定期清理河道沉积物。上述工作措施正在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