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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

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名称 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办理部门 县住建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张珍珠 签发日期 2024-06-03 发布日期 2024-06-05 类别 A
正文

  许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回复

  一、物业服务管理现状

  我县城区有住宅小区152个(含单体楼,成立业主委员会41个,党员28名),其中有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的小区36个(成立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9个),服务总面积263.68万平方米,服务总人口约5.3万人。取得营业执照并在主管部门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17家,从业人员491人,17家物业服务企业共有党员7人,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有党员21人。另外各镇100户以上的易地搬迁小区34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22个、村代管的小区12个)。

  二、建议落实情况

  (一)规范物业公司服务行为。我局已转发市住建局《安康市物业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指导意见》,落实新建住宅及同一物业服务区域内非住宅的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促进物业服务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从源头上制止了物业公司的垄断经营行为。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物业管理不搞“一刀切”,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由业主委员会合理确定物业管理模式,可以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以自行管理。

  (二)加大物业行业监管力度。一是严格督导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日常抽查及季度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各物业服务企业人员从业资质、服务内容等情况进行监管。二是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物业服务中“服务内容不公开”“质价不符”“收费标准依据”“公共收益使用”等问题,我局持续落实《安康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的通知》《安康市住建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公开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共部位经营收益情况、公共水电分摊情况、电梯维修保养检验费用等有关事项,主动接受业主监督,对公示信息不全的行为督促企业及时纠正,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逐步实现小区收费公开公示信息规范化、统一化。三是建立物业服务诚信评价监管平台,运用积分制管理,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或有不正当收费等违规行为的物业公司实行扣分和通报批评措施,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倒逼规范运行。

  (三)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服务能力。我局通过定期联系各类培训机构,对从事物业行业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培训涵盖消防类、物业从业人员资质类和各类安全维保人员类等方面。2024年至今已组织开展各类培训3次,参加培训60余人次。

  (四)积极推进文明小区、和谐小区建设。我局积极开展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已印发《关于以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推进“五同”工作机制落实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住建系统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推进“五同”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小组,制定汉阴县“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建设标准指导企业推进落实。目前,阳光小区、金海岸小区、翰林御都、青枫秀岭小区均已落实红色物业支部阵地建设,进一步凝聚了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力量。下一步,我局将以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服务建设为抓手,严格对标“五同”工作机制,力争今年内在再创建4个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基层组织,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真正把“红色物业”这件得民心、暖民心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再次感谢您对住建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