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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

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提案

名称 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提案
办理部门 县农业农村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沈涛 签发日期 2024-07-16 发布日期 2024-07-20 类别 B
正文   颜涛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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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省市关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政策机遇

  国家发改委、中央农办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安康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印发安康市支持村级组织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安农工办发〔2022〕20号),汉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转发安康市支持村级组织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汉农工办发〔2022〕28号),均明确鼓励引导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低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参与工程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尽量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最大限度提供就业岗位。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领办的合作社,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组建施工队伍进行建设。鼓励地方设立公益性管护岗位,优先从贫困户中聘请管护员,负责村属公共基础设施日常巡查、小修、保洁等管护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政策

  当前正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时期,县级涉农部门承担乡村振兴重任,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政策,支持农村合作组织以工代赈方式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加快建设和美乡村、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群众就地就业增收意义重大。

  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2022年以来,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在部分涉农基础建设项目资金下达计划文件中,专门明确了推广涉农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方式要求。通过部分有关涉农基础建设项目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承担项目实施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劳务组织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组织带动农民务工比例明显提高,农民群众就地就业增收能力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增加,村集体带动力、凝聚力增强。

  县级部门在后续涉农基础建设领域项目安排过程中,对符合政策条件的项目,将继续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民合作组织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参与涉农基础设施建设,明确以工代赈要求,制定考核标准,督导镇村严格抓好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