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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

关于316国道义河村委会门前安置点至高粱小学路段安装减速设备及电子摄像头的建议

名称 关于316国道义河村委会门前安置点至高粱小学路段安装减速设备及电子摄像头的建议
办理部门 县公安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张添 签发日期 2024-05-29 发布日期 2024-06-02 类别
正文   余建连等代表提出的《关于316国道义河村委会门前安置点至高粱小学路段安装减速设备及电子摄像头的建议》。
回复

  一、此道路已建设界牌至二中、界牌至张家湾区间测速摄像头,车辆限速70km/h,车辆超速被抓拍后,依法对司乘人员进行处罚。

  二、义河村委会安置点至高粱小学路段,已建设2处监控(义河村口1处道路监控、高梁小学西1处道路监控)。

  三、在高粱小学上放学时段设立交警护学岗,指挥过往车辆减速慢行,护送学生和家长安全通过到道路对面;日常落实“路网责任制”,安排警力加强对该路段的巡逻管控,及时纠正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对过往车辆司乘人员、学生及附近住户群众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安全意识,确保交通参与者都能遵守交通规则,减少或避免交通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