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汉阴城区停车规范管理(五期)工作的公告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4-4100 发布日期: 2024-09-15 14:34
来源: 县住建局
内容概述: 关于启动汉阴城区停车规范管理(五期)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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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自城区停车规范管理工作启动以来,通过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违停现象明显降低,基本解决了管理区域“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获得了社会各界和绝大多数市民的支持。随着我县城市化建设的突飞猛进,相应新增的城市道路亟需纳入停车规范管理范围,助力实现建设“畅通城市”目标。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开展第五期停车规范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动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0月7日为过渡期,只规范管理暂不收费。2024年10月8日上午8点整正式开始收费。

  二、规范管理路段及范围:(一)汉太路(西大桥南头至永康路路口双向)97个车位;(二)永康路全段单向63个车位;(三)长乐路西段(泰和路至公园里双向)76个车位。以上三个路段合计236个车位。

  三、五期停车规范管理收费标准:执行“汉发改价宇〔2024〕12号”文件标准,即临街车位停车规范管理时段为8.00-20:00.临街停车位实行按次收费。停放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车辆免收停车费,停放时间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小时2元,超过2小时的每小时3元,连续停放在一个车位当日累计收费封顶20元。月租车费用150元/月,年租车费用1200元/年。

  四、停车规范管理要求:(一)机动车驾驶员应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调度,按照规定区域、车位以及规定方向依次停放车辆,严禁乱停乱放和逆向停车,出场时扫码付费离场。对恶意逃费者,将通过多种途径严肃处理;(二)严禁违法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道路及道路两侧擅自设置停车设施、施划停车泊位,或者私设地桩地锁、隔离护栏等硬性隔离设施;(四)严禁拆除、损毁、涂改管理部门设置的停车设施和标志标线;(五)严禁私自圈占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六)严禁长期占用停车泊位形成“僵尸车”。

  对违反停车规范管理要求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对违规停放车辆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对拒不接受工作人员现场劝导管理和拒不缴纳停车费的单位和个人,将采取通过电视台公开曝光等;对工作人员辱骂、威胁、殴打等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从快从重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汉阴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汉阴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