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2024年10月24日)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4-4448 | 发布日期: | 2024-10-27 14:26 |
来源: | 县委巡察办 清廉汉阴 | ||
内容概述: | 巡察公告(2024年10月24日) |
按照县委统一安排,十六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成立三个巡察组,从2024年10月23日至12月下旬,对县卫健局党委(县红十字会)、县医保局党组、县疾控中心党支部、县人民医院党委、县中医医院党委、县妇幼保健院党委开展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重点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
二、反映问题渠道
为加强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各巡察组专门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在被巡察单位设置意见箱,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卫健局党委(县红十字会)、县妇幼保健院党委。
举报电话:15209154942
电子邮箱:15209154942@163.com
(扫码反映问题)
2.第二巡察组巡察县人民医院党委、县疾控中心党支部。
举报电话:15209157250
电子邮箱:15209157250@163.com
(扫码反映问题)
3.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医保局党组、县中医医院党委。
举报电话:19891524170
电子邮箱:19891524170@163.com
(扫码反映问题)
三、工作权限
各巡察组受理来电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4年12月18日18时。根据规定,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反映,以及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中共汉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