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城关镇仿古街胡红强联建楼不动产登记的公告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4-4489 | 发布日期: | 2024-10-29 14:31 |
来源: | 县自然资源局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城关镇仿古街胡红强联建楼不动产登记的公告 |
汉阴县城关镇仿古街胡红强修建的联建楼,位于城关镇龙岭村仿古街二期建设范围,于2008年2月2日拍卖,地块编号为:2、3、8、9、13、14、15、16、17、18号,竞得人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办理了《国有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权利人与胡红强签订了委托书,委托胡红强开发建设,出售房地产。胡红强在上述土地开发建设的过程中,已将房屋转让并签订了《汉阴仿古一条街购房合同》,但未给购房业主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近年来因胡红强外出无法联系,购房业主多次到县政府相关部门信访,反映办证诉求,形成了办证难问题。根据省市开展的住房领域不动产办证难方面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切实解决信访问题,为充分保障上述地块房地产权利人合法权益,现就胡红强联建楼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时间
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止(15个工作日);
二、上述土地、房地产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自然资源局二楼)递交房地产转让合同、交款收据,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复印件以及相关转账凭证(包括投资凭证、收取款项的银行流水)等能够证实房地产转让情况的权属资料;
三、请社会各界群众积极配合我局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合理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我局将严格依法办理,全力维护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公告期满,逾期未递交异议登记申请及法定书证资料的,我局将按程序办理上述房地产《不动产权证书》,因房产登记而造成法律后果的,一切责任自负。
联系人: 倪强 刘修红
联系电话: 0915-5279656
汉阴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