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康市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通知
安政函〔2024〕259号
索引号: | xzfgzbmhyxwhhlygdj-GK-2024-0001 | 发布日期: | 2024-11-28 14:55 |
来源: | 市政府网 | ||
内容概述: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经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并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安康市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予以公布。我县入选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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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经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并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安康市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予以公布。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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