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光辉私人建房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公示

索引号: xzfgzbmhyxhzspj-GK-2024-0010 发布日期: 2024-12-17 17:20
来源: 县审批局
内容概述: 关于彭光辉私人建房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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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光辉向我局提出私人建房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申请,经初步审查,符合易地建设审批条件。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私人建房(原址重建)

  项目建设单位:彭光辉

  项目基本情况:彭光辉私人住宅位于汉阴县城关镇东关街7号,宗地面积450.85平方米.新建一栋地上六层及2.1米架空层的私人住宅,地上建筑面积为2089.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89.59平方米.

  公示的主要内容:该住宅为地上六层框架结构,其基础结构采用桩基础,应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为83.5636平方米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故拟同意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易地建设费用按规定办理。

  审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依据: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因地质、地形、施工条件等原因不能修建的,建设单位必须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核实同意,并缴纳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建设”。《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规定的通知》第二条第二项规定“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建设单位可以申请易地建设”。《陕西省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补充通知》(陕价费调发〔2004〕19号) 第一条“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十层以下或基础埋深三米以下、地面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民住宅楼、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总建筑面积的4%-8%(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按6%-8%,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按5%-6%,三类及省级人防重点城市按4%-5%)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二、公示地点及时间

  公示地点:

  1.项目所在地现场

  2.汉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nyin.gov.cn/)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4日

  三、联系方式和意见反馈

  联系地点:汉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长乐路中段)

  邮政编码:725100

  联系电话:0915-5218084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给我局。


  汉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