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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与反馈

关于《汉阴县部分街道巷、小区、广场、桥梁命名更名(征求意见稿)》公示的结果反馈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2-19 08:55

  本单位于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0日,通过汉阴县人民政府网站、汉阴融媒和汉阴民政公众号向社会公众发布《汉阴县部分街道巷、小区、广场、桥梁命名更名(征求意见稿)》公告,在征集时间段,共收到邮件2封、电话2个、网友留言2条、单位回复函2件。其中有效邮件2封、电话1个、网友留言2条。

  现将反馈结果公示如下:

反馈方式

反馈意见

采纳意见

电话反馈

电话反映经开区蒲溪镇小街村“乐业路”命名,建议重起。

不采纳。理由:“乐业”的含义为愉快的从事工作。新命名地名符合《地名管理条例》命名应当遵循的规定。

网友信箱反馈

对城关镇部分道路沿用原地名的重新命名建议。1. 龙岭古韵街:原仿古街;2. 富润北道:原富强北街;3. 东新悦巷:原东新街;4. 花月雅径:原花月路;5. 花韵通途:原花扒路。

不采纳 。理由:原地名命名符合《地名管理条例》命名更名应当遵循的规定,该地名已使用多年,尊重群众意愿,沿用原地名方便生产生活。

对城关镇的道路命名的建议。1.麦子沟路,新命名:麦香路;2.果园路,新命名:果盛路.3.培育街,新命名:育幼街;5.东尚巷,新命名:尚东巷。5.东新北巷,新命名:东新北路;6.东新南巷,新命名:东新南路.

不采纳 。理由:1.新地名命名符合《地名管理条例》命名更名应当遵循的规定,并经过村民议事程序上报,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历史、地理、文化和地方特色,方便生产生活。2、道路以满足人行走为主要功能的,通名为“巷”;道路以满足车通行为主要功能的,通名为“路”。

网友信箱反馈

对观音河镇道路命名的建议。1.兴双路,新命名:振双路;2.兴龙路,新命名:龙兴路;3.老街,新命名:古韵街。

不采纳 。理由:新命名地名符合《地名管理条例》命名应当遵循的规定,并经过村民议事程序上报,尊重群众意愿,方便生产生活。

来信反馈

对经开区蒲溪镇小街园区道路命名的建议。1.富硒东路,新命名:硒园路;2.富硒西路,新命名:硒园西路;3.乐业路,新命名,硒园中路。

不采纳。理由:新命名地名符合《地名管理条例》命名应当遵循的规定,并经过村民议事程序上报,尊重群众意愿,方便生产生活。

网友留言

北城新苑小区和西苑小区读音相近,建议更名。

不采纳。理由:该地名为沿用原地名,符合《地名管理条例》命名应当遵循的规定,尊重群众意愿,方便生产生活。

网友留言

双河口镇既称古镇,幸福,红星等名称不妥,不能真实反应古镇历史文化,没有历史积淀,这两个名字与古镇名称不相符。

不采纳。理由:双河口古镇为陕南人民抗日第一军战斗旧址,也是我们缅怀革命先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一个基地,现在的幸福生活不能忘记革命历史,传承、赓续红色血脉。


  汉阴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17日



  意见征集:https://www.hanyin.gov.cn/Content-27709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