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托养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遴选成交公告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4-0390 | 发布日期: | 2024-12-27 16:04 |
来源: | 县民政局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托养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遴选成交公告 |
汉阴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托养购买社会化服务运营项目,经县政府同意,分别于2024年12月9日在县政府网站发布遴选公告,12月15日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12月23日由县民政局组成的遴选领导小组实地分别到报名单位进行考察考评,12月26日召开遴选结果工作会议,现按照遴选工作流程已结束,根据遴选小组会议审定,现将遴选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名称:汉阴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托养购买社会化服务运营项目
二、遴选项目编号: 汉民遴选字(2024)1号
三、遴选单位名称:汉阴县民政局
四、遴选项目内容和服务期限:
遴选购买服务内容:对有肇事肇祸行为且危险性评估三级以上同时持有三级及以上精神残疾证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集中托养,由购买服务运营方提供生活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
运营方服务期限:运营时间暂定三年有效期(即:202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后双方可重新商议续签。
五、本次遴选购买经费保障:
根据本次集中托养对象实际人数,每季度首月按现行标准拨付资金至运营机构。特困供养人员包括供养费、护理费、电价补贴、一次性死亡安葬补助费、取暖费;低保对象包括低保金、分类施保金、电价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及取暖费;流浪乞讨对象按特困供养人员标准拨付资金。聘用人员职数及薪酬待遇按照本次集中托养对象人数1:10比例核定(超出人数按实际人数核算),每人每年3.3万元(含福利、保险等)次月拨付,并实行包干使用。
六、遴选项目资金性质:财政拨款资金
七、遴选结果信息:
经遴选小组成员实地考察及会议审定,确定汉滨区精神残疾托养服务中心和安康市康复托养中心两所专业机构作为本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托养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成交候选运营机构。
八、遴选小组成员: 王君、张代辉、汤莉、张静、沈东、李征兵、赵雯、沈青
九、本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三天内为有效期,有效期满后双方可签订购买服务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投诉举报电话:0915-5218080
汉阴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