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季度安康市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报告(含汉阴)
索引号: | xzfgzbmakssthjjhyfj-GK-2024-0015 | 发布日期: | 2024-07-06 14:44 |
来源: | 市生态环境局 | ||
内容概述: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障村民饮用水环境质量安全,提高公众对生活饮用水质的知情权,增强公众对水源保护工作的参与度,现将2024年第二季度安康市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公布如下。汉阴县情况包含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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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障村民饮用水环境质量安全,提高公众对生活饮用水质的知情权,增强公众对水源保护工作的参与度,现将2024年第二季度安康市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公布如下:
一、监测情况
2024年第二季度,安康市对6个县区共计14个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常规监测。其中,河流型地表水水源地8个,分别为:汉滨区大河镇洞沟水源地,汉阴县涧池镇大龙王沟水源地、城关镇雷峪沟水源地,岚皋县民主镇吴家河水源地,平利县老县镇黄洋河水源地,旬阳市吕河镇平定河水源地、神河镇平安河水源地、蜀河镇汉江地表水水源地。湖库型地表水水源地6个,分别为:汉滨区五里镇建设水库水源地、关庙镇四岭沟水源地、张滩镇许家河水库水源地,恒口示范区恒惠渠水库水源地、大同新民水库水源地,紫阳县蒿坪镇滴水岩水库水源地。
(一)监测点位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2022)和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环办函〔2012〕1266号)文件要求:河流型水源在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原则上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水面下0.5米处,不足0.5米时,在水深1/2处。
(二)监测项目
14个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除COD)、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8项。
二、评价标准与方法
地表水(河流型、湖库型)水源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监测的14个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达标率100%。
2024年第二季度安康市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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