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民政府关于汉阴金源有限责任公司八庙沟尾矿库闭库销号的公告
索引号 | xzfgzbmzfb/2024-6648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4年12月1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12-30 11:36 |
汉阴金源有限责任公司八庙沟尾矿库位于铁佛寺镇四合村,始建于1999年5月,设计最终坝高41.8m,总库容40.7万立方,属于四等库。现总坝高34.9m,内存尾矿23.3万立方,因企业停产,尾矿库长期处于停用状态,确定闭库销号。
为防范化解该尾矿库安全风险隐患,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陕西省防范和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若干规定》(陕应急〔2020〕286号)和《陕西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陕应急〔2021〕441号)要求,对该尾矿库进行了闭库治理,2024年9月26日市应急局组织专家以及施工、安评等有关单位进行了工程竣工验收,12月11日经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局(秦岭办)、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及汉阴县相关部门现场联合销号复核,一致同意该尾矿库闭库治理工程安全设施通过竣工验收,同意销号。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汉阴金源有限责任公司八庙沟尾矿库闭库销号。闭库销号后,不再作为尾矿库进行统计、使用和管理,不得重新用于排放尾矿,直接管理责任(包括安全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责任)由原生产经营单位汉阴金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和承担费用,铁佛寺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做好该处地质灾害防治监管工作。
特此公告
汉阴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