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的通知

索引号 xzfgzbmhyxczj/2024-8002 公开目录: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公开责任部门 汉阴县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财社字〔2024〕4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1-15 10:29

县医保局:

  根据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的通知》(安财社〔2024〕6号),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40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医保服务能力建设(含三级经办服务)。该项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该项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15医疗保障管理事务”。

  县医保局应落实《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财办社〔2022〕128号)有关要求:一是根据全省医疗保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围绕国家和省级医疗保障服务建设要求和工作安排,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合理安排各项预算支出,做好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基金监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目录实施监管等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存量资金管理要求,定期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预算已分配至你单位,将由我局收回统筹使用。

  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对照绩效目标表,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中央财政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直达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绩效目标表


  汉阴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