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预算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hyxczj/2024-0007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财事字〔2024〕5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1月1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1-17 15:22 |
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根据安财教〔2024〕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3443万元(详见附件1),年终列“205教育支出”相应分类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贯穿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你局将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各学校和具体项目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二、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小学800元、初中1000元,农村寄宿制学校补助标准分别再增加300元。同时,对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按每生每年65元补助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费。所需资金,按照国家基准定额小学720元、初中940元以及取暖费补助由中省财政承担,我省提标部分由省级与市县按照5:5比例分担。城乡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由中省财政承担。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公办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执行,学杂费标准高出财政补助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三、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除保障各中小学校基本运转外,还要统筹安排用于保障农村规模较小学校正常运转;弥补学校冬季取暖经费缺口;购置推进循环使用教科书工作所需的消毒、存储设备;改善饮水困难地区的师生饮水条件。各校要将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实施范围。不得将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用于教职工福利、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支出。
四、请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陕财办教〔2016〕198号)和《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教〔2021〕91号)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将上级拨付的资金和县级预算的生均公用经费统筹安排。请你局收到资金文件后及时分配到各学校,在申请拨付资金前提供资金分配文件,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要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同时,该资金必须分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规范支出管理。
附件1:
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预算表
单位
下达资金合计(万元)
其中:小学(功能分类科目2050202)
其中:初中(功能分类科目
2050203)
其中:特殊教育(功能分类科目
2050701)
县教体科技局
3443
小计
中央财政
省级财政
小计
中央财政
省级财政
小计
中央财政
省级财政
1953
1489
464
1397
1086
311
93
80
13
附件2:
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 | |||||||
主管部门 | 汉阴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 实施单位 | 汉阴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3443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3443万元 | |||||||
其他资金 | ||||||||
总 体 目 标 |
年度目标 | |||||||
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该经费的具体开支范围是: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学质量提升及第三方评价的政府购买服务、办公、会议、印刷、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教育信息化网络费用、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学生课桌椅凳、床铺、食堂设施设备的零星补充购置及维修维护,房屋、建筑物、校园内道路、围墙、大门、运动场地、教室内教师讲台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学校勤工俭学购买生产设备和工具、校园绿化美化、校园文化建设等。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 | 57所 | |||||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学生人数 | 19785人 | |||||||
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生人数 | 11175人 | |||||||
质量指标 | 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 得到保障 | ||||||
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 | 得到保障 | |||||||
上级下达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时效指标 | 开始时间 | 2024年1月1日 | |||||
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 | |||||||
成本指标 |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 800元/生.年 | ||||||
义务教育阶段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 1000元/生.年 | |||||||
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标准 | 提高300元/生.年 | |||||||
取暖费 | 65元/人/年 | |||||||
社会效益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80%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政策发挥效应年限 | 1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接受义务教育学生满意度 | ≥85% | |||||
接受义务教育家长满意度 | ≥85% | |||||||
接受义务教育教师满意度 | ≥85% |
汉阴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