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hyxczj/2024-8009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财社字〔2024〕31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2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8-01 15:36 |
县民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根据安财社〔2024〕90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第二批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816.12万元。请结合困难群众人数及工作开展情况,专款专用,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支出得到保障。
此次下达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理、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该项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89999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请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89号)有关规定执行,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管理,资金使用过程中做好绩效目标监控,及时开展绩效目标自评,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汉阴县财政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