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hyxczj/2024-0021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财农〔2024〕21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9月2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10-09 11:31 |
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安财农〔2024〕53号)文件要求,现将中央财政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168.12万元下达你局(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98.5万,耕地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9.75万,耕地质量提升-第三次土壤普查59.87万),年终列支出功能科目“2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你局严格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计财〔2024〕15号)有关规定,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决算审计等制度,做到专账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严禁项目实施单位挤占、挪用、套取和骗取项目资金。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按要求组织报账和支付资金。强化项目绩效管理,按确定的绩效目标加强项目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
1.(2024年汉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汉阴县财政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