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hyxczj/2024-0023 | 公开目录: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公开责任部门 | 汉阴县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汉财农〔2024〕25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9月10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4-09-18 11:49 |
县水利局: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24〕65号)和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安水规计发〔2024〕19号),现将2024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70万元下达你局,重点用于修复水毁堤防项目。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314防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灾资金事关重大,请你单位加快项目实施,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及水利救灾资金管理的通知》(陕财农〔2023〕87号)文件要求,抓紧做好水利救灾相关工作,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严禁项目实施单位挤占、挪用、套取和骗取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按要求组织报账和支付资金。
二、请你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按要求做好公告公示。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绩效目标自评,按时上报绩效目标自评表及自评报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汉阴县财政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