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关于汉阴县腊溪河水电退出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 xzfgzbmakssthjjhyfj-GK-2025-0022 | 发布日期: | 2025-01-20 10:38 |
来源: | 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 ||
内容概述: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关于汉阴县腊溪河水电退出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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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关于汉阴县腊溪河水电退出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作出审查意见。现将作出的审查意见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5-5210753
邮箱:823870342@qq.com
通讯地址:汉阴县城关镇南街19号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邮编:725100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汉环函〔2025〕8号 |
2025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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