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曝光2起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xzfgzbmzfb-GK-2025-0544 发布日期: 2025-02-10 11:50
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内容概述: 汉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曝光2起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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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挥自然资源违法违规典型案件的教育警示作用,现将汉阴县自然资源局依法查处的2宗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一、汉阴县平梁镇安合村村民委员会非法开采石料案

  汉阴县平梁镇安合村村民委员会未经依法批准,于2024年3月22日,擅自在汉阴县平梁镇安合村四组汤家山茶场路西侧集体林地开采普通建筑石料,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之规定。2024年4月22日,汉阴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汉阴县平梁镇安合村非法开采石料行为作以下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开采,没收采出矿产品的违法所得人民币6120.00元(作价:612方x10.00元/立方米=6120.00元);对非法开采石料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共计人民币16120.00元,目前已处置到位,已移送属地政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安康亿宏丰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安康亿宏丰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于2023年7月起,擅自占用汉阳镇长岭村四组集体土地419.13平方米修建汉阴县汉阳镇35kv应急灾备箱式变电站建设项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2024年8月12日,汉阴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安康亿宏丰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地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419.1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非法占用419.13平方米土地行为并处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合计人民币41913.00元,目前已处置到位,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汉阴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