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5-0858 | 发布日期: | 2025-03-05 16:38 |
来源: | 县人社局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我县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25年3月5日至3月20日
二、年检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经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实施许可、登记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村级劳务服务公司)。
三、年检内容
主要包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业务范围、经营活动情况等内容。
四、年检材料
1.《2024年度陕西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登记表》(附件1);
2.《汉阴县2024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年检情况汇总表》(附件2);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属自有场地的提交场地产权证明,属租赁场地的提供不少于1年租赁期的租赁合同,村级劳务服务公司提供村委会开具的办公场所证明);
6.对获准经营“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外包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准备《劳务派遣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劳动监察部门以抽查相关劳务派遣服务协议方式进行检查;
7.《不参加非法集资承诺书》(附件3)。
五、年检结果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不予通过:
1.擅自变更许可证登记事项的;
2.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经营的;
3.现有从业人员的素质与数量不合规定的;
4.从业人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
5.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中有欺诈行为的;
6.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中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的;
7.资不抵债,无法维持正常运作的;
8.成立后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自行歇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
9.上报年检材料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人力资源数据的。
对于发现以上情形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认真整改,整改期限不超过3个月。
(二)年检中发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违反《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的,视情节轻重,参照自由裁量权标准给予行政处罚。
(三)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正在审查处理中尚无结论的,待结案后再给予年检。
(四)逾期不办理年检手续以及年检不合格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开展相应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持无效的许可证经营视同无证经营。
六、有关要求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年检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均须加盖公章。对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通过年检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年检结束后,我局将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等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告检查结果。
七、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凤凰大道翰林御都11号楼,汉阴县创业就业中心202室
联系人:冯琳
联系电话:0915-5291213
附件:
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