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春耕及全年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gzgbmgzgbm/2025-0008 | 公开目录: | 中省市政策法规,价格市场 |
公开责任部门 | 各镇各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陕发改贸服〔2025〕305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3月06日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开日期: | 2025-03-08 14:45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西安海关、省市场监管局, 省供销合作总社,各市(区)发展改革委(局),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陕西省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协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5年春耕及全年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25〕144号),为做好春耕以 及全年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化肥生产保障
1.督促相关化肥生产企业落实好2025年最低生产计划,鼓励 环保绩效先进企业充分利用生产能力,应产尽产。
2.加强化肥生产用煤供需衔接和铁路运力保障,引导化肥生产企业、煤炭供应企业、铁路参照电煤交易方式签订化肥生产用煤产运需中长期合同,保障磷矿石跨省顺畅流通。
二、加强运输协调和产销对接
3.保障化肥及生产原料公路、水路运输通畅。
4.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推动化肥加快“下摆”到基层经销网点,确保基层化肥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三、加强化肥储备管理
5.加强国家和省级化肥商业储备管理,监督指导承储企业落实储备任务,协调解决承储企业储备肥货源组织、运输调运、资金贷款等方面的困难,督促储备货物按时投放。
四、加强化肥进出口服务管理
6.督促指导辖区内化肥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遵守化肥贸易管理规定,优先保障国内供应。协调保障钾肥以及磷矿石、硫磺等重要化肥生产原料进口运输。执行国家铁路钾肥进口运费补贴政策,提高口岸接运还装效率。
五、加强化肥市场监管
7.加强化肥市场价格监测调度,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加大化肥打假工作力度,提高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参与度。
8.加强化肥供需和价格信息发布,及时澄清市场谣言;加强化肥领域社会责任和信用评价制度建设和成果应用,引导会员企业积极参与化肥稳价保供。
六、加强农化服务
9.加强科学施肥知识普及宣传和技术指导,集成推广符合科学施肥要求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鼓励测土配方施肥和增施有机肥。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化肥保供稳价对保护农民种粮投入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及时组织部署和落实工作任务,确保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并于今年6月10日前反馈春耕及上半年化肥保供稳价情况,12月10日前反馈全年化肥保供稳价情况。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