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关于同意设置汉阴县涧池镇、漩涡镇等8个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决定书的公示

索引号: xzfgzbmakssthjjhyfj-GK-2025-0051 发布日期: 2025-03-28 17:37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
内容概述: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阴分局关于同意设置汉阴县涧池镇、漩涡镇等8个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决定书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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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3月26日我局批复了关于同意设置汉阴县涧池镇、漩涡镇等8个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的决定书,现将决定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3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5-5212572    邮箱:1026695439@qq.com

  通讯地址:汉阴县城关镇南街19号    邮编:725100


  附件:决定书.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