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消防领域监督检查计划
索引号: | xzfgzbmzfb-GK-2025-1172 | 发布日期: | 2025-04-01 10:43 |
来源: | 汉阴县消防救援大队 | ||
内容概述: | 汉阴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消防领域监督检查计划 |
为进一步强化消防领域风险管控和安全监管,促进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陕西省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上级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精神,立足我县实际,特编制汉阴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消防执法领域监督检查计划,本计划不包含防消联勤、防火巡查、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监督检查以及企业主动申请的监督检查。
一、工作目标
通过编制实施年度消防领域监督检查计划,指导我大队承担消防执法任务的全体执法人员,依照消防领域法律和标准,实施精准化监管,有效防范化解消防重大安全风险。
1.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计划,做到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100%。
2.优化执法模式,注重说理式、服务式执法,增强单位自我防范风险意识和主动消除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性。
3.狠抓执法质量,打造典型案例,加强和改进消防执法工作。
二、基本内容
检查时间: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检查对象:汉阴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
三、检查事项及依据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部令第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安全疏散、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器材、其他消防安全管理等内容进行监督抽查。
(二)按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部令第7号)《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等要求,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服务质量以及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行为等进行监督抽查。
(三)按照《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2号)等要求,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四、主要任务
我大队2025年度监督抽查总数为580家。其中日常监督抽查570家、专项检查10家。计划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检查123家,占全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100%;抽查其他检查对象抽查457家,占其他检查对象总数的3.6%。
五、检查基本内容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1.是否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是否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是否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有无分开设置;
4.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有无被遮挡、覆盖,是否按规定配置,是否完整好用;
5.有无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导致火势容易蔓延、扩大;
6.在建筑物周围有无违章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7.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二)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是否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火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经消防安全培训。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以下单位作为监督抽查重点:
1.上年度曾发生亡人或者较大以上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责任单位;
2.上年度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以及第六十一条有关情形,被责令停产停业的单位(场所);
3.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4.上年度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汉阴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3月31日